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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省质科院先进制造计量中心热工控制计量测试研究所、能源和健康计量中心流量和能源计量测试研究所联合牵头起草的《碳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要求 总则》《碳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要求 发电企业》等六项团体标准顺利通过浙江省计量和标准化学会审定。
会上,标准起草组详细汇报了标准的制订背景和意义、编制说明、标准文本、标准征求意见以及处理结果情况等内容。专家组认真听取、逐条讨论与质询标准内容后,一致认为该系列团体标准结构合理、内容完整,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一致同意通过审定。
此次审定的系列团体标准规定了我省发电、钢铁、化工、有色金属等八大行业企业碳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在碳计量器具配备原则和要求、碳计量管理制度、碳计量人员管理、碳计量器具管理、碳计量数据管理等方面作出规范要求,同时结合不同企业特性,明确了碳计量边界。标准旨在各重点行业统一碳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提升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计量管理能力,推动省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计量审查试点工作,为碳排放“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提供计量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