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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由市场监管总局指导,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承办的《消费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立法研讨座谈会在杭州召开。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省市区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技术机构20余名代表参加本次座谈会,省质科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选派资深专家组参会并为国家立法建言献策。
《消费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的制定是我国消费品安全治理进程中的标志性里程碑。研讨会聚焦核心议题,通过明晰生产者、销售者的主体责任,规范缺陷产品召回全流程,重点针对消费品定义、工作机制设置等基础概念明确相关界定。会上,省质科院专家就责令召回程序、召回信息保存期限、缺陷调查启动标准等配套措施提出细化论证及相应修改意见。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条例的出台不仅有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公共安全,有效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防范系统性风险,为消费者权益和公共安全筑牢防线,还将推动企业加强质量内控、促进产业升级,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法治支撑。
研讨会凝聚中央与地方监管部门、技术机构的多方智慧,形成一系列建设性意见,为条例的进一步完善奠定基础。下一步,省质科院将持续跟踪草案修订进程,发挥技术优势,助力《消费品召回管理条例》早日落地实施,推动我国消费品安全治理迈向科学化、精细化新阶段。